1.1为了加强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有效管理,正确保存和传播内部参考信用信息,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得以制定、适用与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宪法的自由原则。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赋予了人们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自由、维护社会正义的自由和发表言论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则。
(3)法律的诚信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诚信的义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将诚信原则作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则。
(4)法律的契约自由原则,也称自由约定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订立民事契约的自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契约自由原则。
1.3因适用和执行本标准而作出的行为,均应视为世界信用组织[WCO]于美国特拉华州,以鉴证方或监督方身份参与订立并发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约行为,该行为及该行为引起的相关争议,均适用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及美国联邦法律并受之保护,管辖权亦属于国际道德法院或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及美国联邦法院。如当事人对适用法律及/或管辖权法院另有约定或另有声明,其约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组织[WCO]。
1.4本标准所称内部参考信用信息,是指不对外公开传播、仅供特定单位和个人内部参考使用的信用信息。
本标准所称发布,是指向ICE8000信用机构或世界信用组织[WCO]提交或备案信用信息及相关资料。
本标准所称ICE8000已立信组织,也称ICE8000诚信组织,简称[已立信组织]、[诚信组织],是指承诺接受世界信用组织[WCO]监督并已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诚信认证的单位、个人、地区,包括:诚信承诺星个人、诚信承诺星单位、诚信承诺星地区、诚信希望星个人、诚信启明星个人、诚信光明星个人、诚信希望星单位、诚信启明星单位、诚信光明星单位、诚信希望星地区、诚信启明星地区、诚信光明星地区。[已立信组织]的名词含义等同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也等同于已获得ICE8000信用身份证的单位、个人或地区。
本标准所称所称ICE8000信用档案组织,简称[信用档案组织],是指已建立信用档案但未获得ICE8000信用身份证的单位、个人或地区。
本标准所称ICE8000信用机构,也称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或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信用机构,是指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三方面符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要求,获得世界信用组织【WCO】的认证,在信用评价等信用执业工作中有权利和义务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标准、以防范自身滥用信用评价等权利或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各类信用公司等信用从业单位。ICE8000信用机构是世界信用组织【WCO】的会员单位,不是世界信用组织【WCO】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代理机构、下属机构。根据ICE8000信用机构的业务范围,ICE8000信用机构又可称为ICE8000征信机构、ICE8000立信机构、ICE8000培训机构、ICE8000管理咨询机构。
1.5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管理,适用本标准。
1.6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管理,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1.7世界信用组织[WCO]仅对内部参考信用信息进行忠实记录,不对内部参考信用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内容仅供相关方参考,因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有证据证明世界信用组织[WCO]存在过错的除外。
1.8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在适用本标准的过程中,均应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行使和承担本标准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1.9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本标准的全部条款。但是,适用本标准的任一当事人,如果发现本标准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和书面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前提下,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约束。
2.1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发布:
(1)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有权直接发布内部参考信用信息;
(2)非会员发布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应通过ICE8000信用机构进行。
2.2人们在发布内部参考信用信息时应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管理标准》;
(2)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发布内部参考信用信息;
(3)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2.3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发布后,发布人有权委托ICE8000信用机构向被记录人发送《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备案与权利告知书》。
2.4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来源可信度级别,与发布人信用身份证的原始证件可信度级别相同。对于来源可信度级别为或有、较可信的信息,因发布人身份存在失实的可能性,请各方充分注意该信息的真实性。
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发布的信息,一般为可信级别或较可信级别,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对信息原始提供方身份不能保证的,应确定为或有级别。
3.1人们有权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加注标准》,该内部参考信用信息进行异议、补充、更正、答复。
3.2信息被记录人等有关方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如确有异议,应提出,否则,视同无异议。有关方怠于行使异议权的,应自负相应后果。
4.1信息发布人发布信息时有权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秘密等级选定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信息。
秘密级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不得公开传播,仅供信息发布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记录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其他作出保密承诺的单位或个人查阅。
机密级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不得公开传播,仅供信息发布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记录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查阅。
绝密级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不得公开传播,仅供信息发布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记录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世界信用组织[WCO]、ICE8000信用机构查阅。
4.2对于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其查阅人应作出以下承诺与保证,并附加良心誓言条款:
(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任何人均不得以非法手段或不正当手段,获取、查阅或传播内部参考信用信息。
任何人均不得将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未经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当事人书面许可,不得将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做为诉讼、行政处罚或相关活动的证据,与该信息内容直接相关的单位或个人除外。
4.4阅读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应注意其信息来源可信度及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等加注信息;传播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可信度及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等加注信息。
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等加注信息虽然是动态的,但属于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组成部分,不应被分割理解或断章取义。
4.5[已立信组织]对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查询,仅限于自用,不得向他人传阅或散布。ICE8000信用机构对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查询,仅限于在信用调查、信用评定、信用评估等信用执业工作中使用。
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在信用报告或其它材料中,对于来源可信度为或有级别的信息,只能作为或有事项披露,明确向使用者说明该类信息仅供参考,其来源真实性未经核实。
已删除的各类信用信息,为独享的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仅供ICE8000信用机构查询,除非确有必要,ICE8000信用机构不得对外披露,如果对外披露,应经ICE8000信用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注为绝密级别,同时应向查询人作出相应的警示。
4.6对于含有内部参考信用信息的信用报告或其它材料,应注明为秘密以上等级,明确告知使用者保密的义务和该材料传阅的范围,并附加CS条款和良心誓言条款。必要时,内部参考信用信息作为信用报告或其它资料的附件,以便于保密。
4.7世界信用组织[WCO]根据信息的性质与来源将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分类,不同类别的内部参考信用信息设置不同的查询条件,该查询条件由该类别的相关ICE8000标准进行设定,相关ICE8000标准未设定的,按本标准规定。
5.1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发布后,被记录人、ICE8000信用机构、世界信用组织[WCO]均无权删除,除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信息发布人删除信息或ICE8000信用机构依据信息发布人书面撤销通知删除信息;
(2)被记录人修复了该信用记录,修复方法见《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不良信用记录修复标准》;
(3)经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国际道德法院裁决删除该信息;
(4)被记录人的信用责任得到了赦免,有关赦免见《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责任赦免标准》;
(5)有关法院或相关机构裁决删除信用信息,经世界信用组织[WCO]审查认为:该裁决不违反人类普适价值原则的。
5.2内部参考信用信息删除后,与其相关的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等从信息同时删除。
6.1当事人违反本标准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惩诫。
(2)相应的信用责任,即:承担被内部投诉、公开投诉、信用预警、内部曝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信用惩诫。
(3)相应的行业自律责任,即:公告批评、罚款、取消信用身份证、禁业等自律性惩诫。
(4)如果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约行为构成恶意失信行为,还应按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律原则向受侵害人进行惩诫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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